无劳动合同甲方基本情况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基本情况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约定自2007年5月10日起至2027年5月9日止,其中试用期3个月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一)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业务员岗位,从事油品购进、销售、结算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府谷县兴隆加油站
乙方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甲方依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保证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安排乙方延长工无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安排在休息日加班时,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省及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一)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二)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4300元/月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按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要求,根据本单位每年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式,适时增加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一)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