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协议书甲方: 广汉西园大酒店 乙方: 廖 合 六 (身份证号码:510230197501163053) 魏 应 富 (身份证号码:500225198403203332)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共同进展、开拓市场、制造双赢的愿望,在诚信、责任、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磋商,就御足堂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甲方同意将位在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 17 号西园大酒店北二楼开设的西园御足堂(建筑面积 1130㎡,精品全装修,中央空调,彩色电视机,浴足床等设备设施全部齐备)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让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二、管理期限本协议自二 00 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起至二 00 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止,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期叁年
期满后在双方都有继续以该种方式延续的前提下,再商续约
三、管理定义1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提议的目前最为先进的浴足经营管理、服务模式,将西园御足堂的经营目标责任交予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甲方提供场地及设备设施,乙方提供管理及技术)
西园御足堂的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定义为酒店员工对酒店经营项目的经营目标实行单独管理的制度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西园御足堂经营浴足保健所需的相关证照,保证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下列费用列支和利润分成比例及顺序:(1)
甲方在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期内优惠提取房租每月叁万元
计发浴足工薪酬及管理人员工资(标准按附件二执行)
缴纳营业税金
列支低值易耗品费用及维修费等经营费用
支付员工生活福利费
水电费用按表记收
经营利润分配,在计提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甲方占 80%,乙方占 20%
四、人员配置1
正式合同工:乙方贰人出任西园御足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