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排》补充协议二 简介内地与澳门于本年十月二十一日签订了《安排》补充协议二,推动两地的更紧密经贸合作迈向新台阶
按新签定的补充协议,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都有一定程度的深化,包括对原产于澳门的进口货物全面实行零关税以及扩大对澳门开放多项服务贸易的承诺
有关零关税待遇方面,按《安排》补充协议二,内地将于 2024 年起对“澳门制造”的产品进口全面实行零关税
按本次修改的具体实施步骤,澳门企业可按有关规定向经济局提出要求享受零关税货物的申请
澳门经济局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和认定,并于每年 3 月 1 日前以及 9 月 1 日前把澳门要求享受零关税的货物清单提交商务部,双方应于每年 6 月 1 日以及 12 月 1 日前就所提交的货物清单完成原产地标准的磋商
而货物实行零关税的日期分别为当年的7 月 1 日和第二年的 1 月 1 日
此外,两地同意扩大关于“澳门制造”的内涵,把原产地规则的要求,由原先的“制造或加工工序、税号改变、从价百份比、其他标准和混合标准”等基本规则,再加入“其他附加条件”,所谓其他附加条件是指当实质性加工标准不足以确定原产地时,经双方同意可采纳附加条件(如品牌要求等)确认产品的原产地
因此,新加入的“其他附加条件”标准扩大了澳门产品进口内地的商机
根据今年的零关税产品磋商成果,共有 91 项内地海关总署税则号列的澳门制造产品可享受零关税进口内地,使到《安排》政策下,2024 年起享有零关税待遇的澳门产品合共有 600 项
服务贸易方面,于法律、会计、建筑、视听、分销、银行、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
主要内容简述如下:(1) 法律服务 – 允许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其代表机构住所地所在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
(2) 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 – 澳门核数公司和核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