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业务外包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转型,控制成本开支,优化成本结构,聚焦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产业价值链整合能力,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体系,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推动中国电信业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省公司本部、省公司直属单位、各分公司
第二章 内涵、目标及实施原则第三条 业务外包的内涵:本实施意见所指的业务外包(Outsourcing)是指,本公司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和工作,如客户服务、末梢维护等,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专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称“外包商”)的运营模式
第四条 实施业务外包的目标(一) 做好核心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二) 降低企业成本压力,优化成本结构;(三) 通过与外包商的合作,提升价值链整合能力
第五条 实施业务外包的原则(一) 确保通信质量、服务水平不下降,企业形象不受影响;(二) 法律规范运作,加强管理,避开由于外包导致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三) 结合实际,稳步推动、逐步完善,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特别后一般;(四) 在同等条件下,外包业务应优先考虑外包给实业(含实业上市和实业存续,下同)
实业承接了主业外包的业务后,不允许整体再转包给第三方
第三章 业务外包范围的确定第六条 业务外包的推断标准根据与企业核心能力的关联度,对外包业务的控制程度和外部市场成熟度等标准,可以将公司现有业务分为以下四类,并据此来推断该类业务是否可以外包:一类业务:是指与企业核心能力关联度低,可控度高,外部市场化程度高的业务,如技术简单、工作界面清楚的成熟劳动密集型业务
该类业务适合外包
二类业务:是指与企业核心能力关联度低,但可控度和外部市场化程度低的业务
考虑到公司还不具备手段或能力对其外包后的质量、信息安全或成本进行有效监控,该类业务目前原则上不进行外包
具备条件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