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合作协议2024 年 2 月 16 日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在北京市签署: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1 号法定代表人:王晓初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通”)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C 座法定代表人:张春江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作为国有特大型通信骨干企业,经营本地电话、长途电话、国际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等电信业务,肩负着向社会提供通信服务、推动国家信息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的历史重任
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以国务院《关于印发电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6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及时主动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进展观和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方略,进一步加强合作、理性竞争,对于营造法律规范的电信市场环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地服务于广阔用户,具有深远的影响
双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维持现状、面对现实、法律规范将来”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政府监管
公平公正对等,互惠互利,协调协商,诚实守信
合理利用资源,避开重复建设,促进共同进展
法律规范市场行为,开展理性竞争,避开恶性价格战
尊重用户权益,为用户提供更好的通信服务
在对等、公平、合理、科学的基础上,开展互联互通
1 停止在非主导区域进展新用户(包括传统固话用户,大灵通、小灵通等无线市话用户,宽带用户,呼叫中心等所有类型客户)2
1 非主导区域停止进展新政企客户2
1 2024 年 3 月 1 日前,在双方集团大客户部管控下,各省(区、市)非主导方向主导方提交在 2024 年 2 月 28 日前已提供服务的政企客户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