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YWL801国际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合同(A)甲 方: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地 址 :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 方:义乌信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潘鹏云 地址:义乌市工人北路 937 号 409 室 邮编:322000经办人 : 联系电话: 0579-89927288 传真:0579-89926088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及甲方代理的货主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正本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别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甲方假如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䜉特别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陆地、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别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假如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如无甲方电放通知,乙方不得无单放货。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报关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9、如因其它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应及时退核销单等单据,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