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事故车辆修理协议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为满足车主、保险公司、维修企业对事故车辆的定损、修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事故车辆修理(拖车、拆检、委托定损、修复)等事宜, 签订本委托书
双方的责任及约定:一、甲方委托乙方对事故车辆(号牌 车架号 _ 车型 )进行如下委托事宜:□拖车 □拆检 □委托定损 □修复 (需要的打√、不需要的打×)
二、拖车前,甲方必须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理,未及时清理的必须进行文字说明(贵重物品由甲方自行保管)
乙方在拖车时必须实行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免车辆造成二次损坏,造成二次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三、拖车费用由 承担
四、接受车辆后,发现车辆其他问题,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
五、根据甲方委托和提供的情况,乙方协助甲方联系保险公司, 对事故车辆进行拆检、估价,并对保险公司定损的零部件的更换标准、品质、价格进行协调
乙方负责填报《车辆损失清单》,协助甲方、保险公司共同确立修复方案,以保护甲方的利益
六、委托拆检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规范操作,不得野蛮拆检;对于拆检下的配件,合理存放,以便客户、保险公司进行复核
七、事故车拆检、定损等相关费用包含在事故车辆的修复总工时费中;如甲方未委托乙方修理则应向乙方支付拆检、定损等相关费用
拆检定损等相关费用 = 保险定损的总工时费× %
(该比例按事故车辆损坏程度确定,最高不得超过经向相关部门备案确认的比例
)八、甲方委托乙方对该车辆修理需要更换的零配件进行订货,如如甲方最终未在乙方修理,则应向乙方支付零件订货总额等相关费用
九、乙方接受事故车辆修理委托后,双方应约定具体修理时间
修理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与甲方、保险公司三方共同确立的修理方案(项目、质量、标准)进行修复
十、车辆修复后,乙方必须根据行业有关规定进行竣工检验、检测
十一、事故车辆修理涉及的所有费用应在车辆离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