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济南四建集团设备租赁二分公司※ 对 内 部 双 方 合 同施 工 升 降 机 租 赁 合 同承 租 方 ( 甲 方 ) : 济 南 四 建 ( 集 团 ) 项目 部出 租 方 ( 乙 方 ) : 济 南 四 建 ( 集 团 ) 设 备 租 赁 二分 公 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工程租用施工升降机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用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安装高度序号设 备型 号数 量生产厂家安装高度备 注1施 工 升 降机SC200/200 台 米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1 、设备租金:设备月租金(元/ 台·月)操作人员费用(元/ 班
人)安拆费(元/台)进出场费(元/台) 注 :(1 )、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 )、操作人员由甲、乙双方协商派遣,若由乙方派遣,操作人员每班按8 小时工作时间计算
假如工作时间超过8 小时,按当月累计时间除8 小时,尾数不足4 小时按半个班计费,超过4小时按一个班计费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 )、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及人工费在当月结算
2 、租金计取: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之日起
至承租方书面报停之日止
3 、承租方应于每月25日在出租方提供的结算单上签字结算
并于28日前支付当月结算费用的80% (进出场、安拆费付50% ,剩余部分设备退场时付清)
租赁费剩余部分在设备出场后三个月内付清或按集团公司四建字(2024)48号文件« 大型设备管理办法» 执行
济南四建集团设备租赁二分公司第三条:租赁期限设备运到甲方现场,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以甲方开具的设备调试完毕,可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