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人力资源经理如何应对和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周年后,劳动争议案件激增,争议种类涉及面变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争议不慎,调岗减薪、经济性裁员、补偿金、加班费纠纷等问题突显。为此,英才网联旗下教培英才网和服装英才网联合主办了题为“十类热点劳动争议纠纷应诉操作实务指引”的主题沙龙活动,特邀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阎付克律师为 HR 们答疑解惑。在此次主题活动中,阎律师着重讲解了与劳动合同争议有关的案例。 劳动合同争议无效不需支付赔偿 某超市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争议的过程中,一些职工不愿签,超市考虑之后,采纳了让职工签订简单用工协议书的方式。协议书约定了职工的岗位、工资待遇以及工作注意事项,并约定职工可以随时辞职。今年初,有几名职工因自身原因离开超市后,将超市举报到了劳动监察部门,以超市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争议为由,要求超市支付双倍工资。而劳动监察部门认定超市与职工签订的用工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争议的必备要件,为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争议法》禁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规定用工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争议,不签订劳动合同争议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阎律师强调,无效合同与事实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在劳动合同争议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没有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合同法定顺延案例 南女士于 2024 年 12 月与某外资企业签订了四年的劳动合同争议,月工资 3000 元,约定到期后再续订合同。2024 年 10 月南女士开始休产假,2024 年 3 月 1 日产假结束回公司,公司安排其在原岗位工程部上班,但是没有与其订立劳动合同争议。两个月后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南女士被安排到生产部工作,南女士由于孩子较小拒绝调换岗位,该外资企业便以合同已经期满通知南女士退工,南女士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15000 元,仲裁裁决支付 4 个半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并增加支付一个月工资。 阎律师分析:原合同 2024 年 12 月到期,由于南女士正在休产假,原合同必须顺延到产假期满,南女士 2024 年 3 月 1 日到公司上班,公司接纳了南女士上班,双方又重新建立了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