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第六稿)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方案研究课题组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目 录一、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说明二、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系统三、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四、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结论标准五、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合格标准六、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办学条件指标测算方法1一、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说明1
设计特点 本指标体系以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系统为基本框架,并结合独立学院“优、民、独”特点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作了必要的调整
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着力体现“六个独立”要求,即“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文凭”和“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二是体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求,即明确独立学院定位为教学型大学,并主要面向地方和区域培养应用型人才;三是体现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思想观念
2.评估结论独立学院教育工作的评估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3.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适用于有 1 届(含)以上本科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二、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系统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主要观测点1
办学指导思想1
1 学院定位1
1 办学定位1
2 学院规划1
2 办学思路1
1 教育思想观念1
2 教学中心地位21
3 办学各方职责1
1 申办方职责1
2 合作方职责1
3 董事会职责2
1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2
1 生师比2
2 整体结构状态2
2 主讲教师2
1 主讲教师资格2
2 教师风范与教学水平3.教学条件与利用3
1 教学基本设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