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供暖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 )集中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运营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
乙方独立负责供暖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严格根据甲方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暖特许经营协议书》《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及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锅炉房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安全以及燃料供应保障等项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
4、乙方必须自行制定、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锅炉房运行安全及人员安全负全责
5、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双方应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
对于由供暖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赔偿责任,乙方须完全承担
6、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二条 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根据《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当 年 月 日至次 年 月 日为法定供暖期,具体以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供暖时限为准
2、供暖标准:根据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条 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在运营管理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供暖综合服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热系统的安全检查、调试
2、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3、供暖管网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4、锅炉及其附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5、锅炉房及供热系统的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