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东鲁冠太阳能灯具有限公司 电话:0634-5919766 传真:0634-8850567 地址:莱芜市高新区凤凰路 31 号 邮编:271100山东鲁冠太阳能灯具有限公司代理商销售合同书甲方:山东鲁冠太阳能灯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于 年 月 日,就乙方代理甲方的室内节能灯具、太阳能灯具及相关系列产品等事宜达成协议,签订具体条款如下:一、双方协商甲方将生产的灯具及相关产品的销售授权乙方为 区域代理商,具体办理经甲方授权的销售业务。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也可根据市场的需求设计研发新产品。 2.免费提供宣传资料,企业资质,技术支持。乙方所投入的宣传资金,甲方按进货金额的 1.25%返还。 3.室内灯具保证产品的质量,负责产品的售后问题,甲方承诺三基色节能灯产品一年之内有任何质量问题(人为损坏除外)坏 1 个可换同款式商品 2个。LED 灯产品一年之内有任何质量问题(人为损坏除外)坏 1 个可换同款式商品 1 个。(注:质量问题以公司技术人员鉴定为标准) 4.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情况,派出公司人员协助乙方开发带地市场。 5.为乙方出具代理证书。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主要销售节能灯、LED 灯、球泡灯、吸顶灯和室外灯具。 2.在规定区域内积极进展销售业务,维护公司及产品的形象。 3.及时反馈产品的使用情况及相关信息。 4.接受甲方的各种技能培训,为销售制造条件。 5.乙方在经营的过程当中,享有调换货的权利。 四、价格政策 1.鲁冠出厂价格以甲方提供的价格表为准。 2.甲方对鲁冠灯具的价格制定具有自主权。 3.如有价格调整将提前通知乙方。五、销售财务政策 1、乙方以电汇或存款方式将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2、只有甲方财务部门和指定人员可直接接受乙方现金货款。 3、营销人员无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接受乙方现金,支票等任何形 式的货款。 4、甲方在收到订单及货款到账按双方约定时间将货物发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货物运输费用有乙方自己承担)。 5、乙方在收到货后认真核对,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甲方将如数包换同等 商品。如在收到货物 48 小时内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该笔货物正常接 受。 6、甲方每季度出具对账单,乙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有公司营销人员带回 交与公司财务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7、营销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的财务行为,私人借款与甲方无关。六、直销点的奖励措施1.销售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