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广州宽带主干网络有限公司光纤租赁协议甲方: 广州高级技工学校 乙方: 广州宽带主干网络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部门: 广州宽带主干网络有限公司 市场经营部光纤租赁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光纤租赁协议如下:一、 租用标的物及其范围1.1 本协议所称光纤租用是指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接入地点需求,为甲方提供的连接甲方在广州市内不同接入点之间的纤芯。1.2 乙方根据甲方光纤租用及互联网租用的要求在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务规定,用户端无特别问题的前提下,在 2011 年 7 月 30 日前为甲方提供所租用的光纤及互联网带宽。二、租用种类、数量、租期及费用2.1 甲方租用乙方光纤的接入地点、芯数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光纤租赁确认书》(详见附件一)为准,所租光纤的路由长度则以双方书面确认的《光纤验收合格证书》(详见附件二)为准。各校区清单如下: 裸纤 地址 芯数黄石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 68 号 IT 中心 2江高校区白云区江高江人一路263 号 2 马务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 2 石马校区广州市黄埔区 22.2 甲方租用乙方 30M 互联网线路,接入地点为黄石校区(黄石东路 68 号)。2.3 甲方租用乙方的光纤、互联网线路开通时间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光纤开通验收表》(详见附件三)中确认的开通时间为准。本协议生效后,甲方租用期限为 2011 年 7 月 30 日-2014 年 7 月 29 日。协议到期前 5 个工作日内,双方如无异议,则协议顺延 贰 年。本项目的打包价为人民币 19,000 元/月,租用期为叁年,每半年付款一次,合计人民币 114,000 元(大写拾壹万肆仟圆)。2.4 如在协议期内因国家光纤租赁资费调整,本协议中所述光纤租赁的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根据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光纤的租赁费用。三、乙方责任和义务3.1 乙方应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光纤租赁确认书》所指定的开通时间内开通甲方指定光纤。 3.2 乙方应保证出租的光纤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通信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及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光纤维护依照电信行业相关标准及 ISO20000 相关服务级别要求执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3 乙方应尽可能采纳各种有效方式组织甲方租用光纤的通路,最大限度地保证甲方租用光纤的安全运行。3.4 乙方应负责对向甲方所提供光纤以及相关设备的定期检查、日常维护、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