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反面案例(案例发生时间: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共 10 例)编者按:3 月 31 日,本报在 “2009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研讨会 ”上发布了 “2008(第二届) 跨国公司十大社会责任缺失案例 ”,立即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是本报继2008 年 7 月发布 “07/08跨国公司十大社会责任缺失案例”之后,再一次发布的对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评选结果。“ 2008(第二届)跨国公司十大社会责任缺失案例”是本报自 2008 年 9 月 4 日起,分 4 期陆续刊登的 2008 年每季度 12 个、全年共 48 个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缺失初选案例, 并经由公众投票和当前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经过综合评审而最终产生的。今天,“跨国公司十大社会责任缺失案例 ”再次呈现在读者面前,我们希望能够引起跨国公司的反思,并检点自身在践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 不断修正自己, 力争成为优秀的企业公民。 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的展示,能够引导社会、 公众对跨国公司在华表现进行全新的审视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力图创造出一种提倡 “积极履行责任 ”,摒弃“社会责任缺失 ”的舆论氛围。01.IBM :劳动用工因歧视而违法事件回放:2008 年 6 月 18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 IBM 公司歧视抑郁症员工一案作出裁决: IBM (中国)公司与抑郁症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4 个月工资及奖金共计57332 元。本案申诉人袁元(化名)26 岁,两年前正式签约 IBM ,成为其上海分公司的一名软件工程师。因为工作压力巨大,袁元2007年 6 月被确诊为双向性情感障碍,袁元向公司请求辞职,随后经 IBM 公司主动提议,转成了病假。而 2008年 2 月 27 日,IBM 上海分公司突然向袁元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理由是,袁元多次违反公司纪律,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且屡教不改。袁元遂于 2008 年 3 月 7 日,将 IBM(中国)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袁元的代理律师认为, 袁元递交的辞职报告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已与经理协商撤销,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仍然存在。IBM 在知晓袁元患病的情况下,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 》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北京益仁平就业歧视法律援助事务所负责人于方强认为, 作为一个国际著名企业, IBM不但违反了其签署的EICC《电子行业行为准则 》中“不歧视 ”条款,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