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租赁场所安全环保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房屋租赁合同》 (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中的有关安全环保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1.定义及解释1
1 违规、违章、违约:指安全环保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环保规定、标准,违反安全环保规章以及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2 事故:指在安全环保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有关财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事件
3 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2 .租赁场所概况2
1 租赁场所位于:;租赁场所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结构
2 租赁场所安全环保状况:完好
3 租赁场所用途:餐饮
3.双方的权利义务3
1 甲方的权利3
1依据集团公司 HSE原理原则中“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 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方面的要求
2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3甲方对乙方租赁场所存在安全环保隐患,有权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人身、财产安全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重大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成立消防组织机构,明确消防职责,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用水、电、气、火等规定,必须使用符合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