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秦汉官府手工业所谓官府手工业,即封建国家直接经营、管理的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手工业
这种性质的手工业,在我国是有其传统的
在商、 周奴隶制国家统治下,创造物质财富的直接生产者都是奴隶,从事农业劳动者为农业奴隶, 从事手工业者为工匠奴隶即“百工” ①,甚至连商业也由官府经营并由贾人服役,故有“工商食官”的说法②,又有“质人掌成市之货贿”③
《吕氏春秋· 上农》说得更明白:“凡民自七尺以上,属诸三官,农政粟,工攻器,贾攻货”,各司其事
这些从事手工业的“百工”,“不贰事, 不移官, 出乡不与土齿” ④
他们永远只能是“工匠役工,以攻其材;商贾趣市,以合其用”⑤
因此,在奴隶制度下,基本上不存在私营手工业与商业
但是,到了春秋、 战国之际,随着井田制的瓦解、私有土地制的出现和封建依附关系的产生,奴隶制度崩溃了, 一部分手工业奴隶与农业奴隶,在斗争中逐步获得了解放,离开了官府的控制而成了私营手工业者和私营商人;个体小农的大量存在,也为民营手工业者和商人提供了原料与产品来源
于是, “工商食官”的格局被打破了,逐步形成了官私手工业与官私商业并存的局面
战国时期形成的这种新格局,到秦汉时期就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定型化,这里单就秦汉官府手工业的状况述其梗概
官府手工业的管理系统秦汉的官府手工业,有一套完整的管理系统
例如,主建筑宗庙、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的官吏,叫将作少府,又名将作大匠
据《汉书· 百官公卿表》,“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侯
”西汉“景帝中六年(公元前144 年),更名将作大匠,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
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 年),更名东园主章为木工
成帝阳朔三年(公元前22 年),省中侯及左右前后中校五丞
”东汉因之,且复左、右二校令,分掌左、右工徒①
主管官府丝织业的官吏,叫东织令丞、西织令丞,均属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