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岗位竞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内部竞聘上岗释义:内部岗位竞聘是指内部员工对自己愿意担任的职位采取自愿的原则进行申请,领导根据历史工作记录、考核和职位需求等情况来确定合适人选的一种内部人才调配的办法
范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院(以下简称长勘院 )全体正式员工(总院高层除外)和分院高层,分院普通员工可参照执行
目的:以追求人才合理的开发,人才合理的配置,人才的最佳使用为目的,同时配合薪酬与考核制度达到人才激励、提高员工素质的目的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岗、在职者优先考虑原则:中层干部与普通员工申报中层职位,对已在岗的中层干部优先考虑;已在职的和离岗的员工申报职位,对在职职工优先考虑
能力优先原则:同级别的人员以能力作为判定标准
稳定原则:在人选确定时应尽可能保持组织和工作的稳定性,每一层级或部门的人员调整原则上不应超过25%
能上能下原则双向选择原则宁缺勿滥原则:对经审核、调整后仍无法找到岗位的员工作待岗对待
第二章内部岗位竞聘制度第五条岗位竞聘按层级进行,共分两层:中层干部:分院高层和总院部门负责人普通员工:总院普通员工(包括部门副职)
第六条本套制度适用定期竞聘,临时岗位竞聘见《长勘院招聘制度》
定期竞聘采取任期制:除总院高层外,所有职位任期两年,任期一到,全部下岗,而后在长勘院内部范围内重新公开竞聘上岗
第七条岗位竞聘的组织结构: 长勘院岗位竞聘的组织构成包括岗位竞聘管理委员会、总院中层干部和人事处
第八条职责划分:1.岗位竞聘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作为非常设办事机构是长勘院岗位竞聘管理的最高权力部门,由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组成,统领长勘院岗位竞聘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 长勘院岗位竞聘制度的审批;(2) 全体员工职位的初评、 复审、中层干部的面试与最终竞聘结果的确定;(3) 员工申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