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用电须知1、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
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情况配备电工
2、使用用电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在建工程不得在外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
外高、低压线路下方,也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产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其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增设绝缘材料搭设的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6、施工现场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
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包括架空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相线L1 为黄色,相线 L2 为绿色,相线L3 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黑色,保护零线PE为绿/ 黄双色
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 台及 2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检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 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9、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根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0、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电缆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