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工作思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各地区各单位都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进入了各级领导班子,走上了领导岗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较好地发挥了自身优势
人民法院近年来也把人事制度的改革作为法院改革的突破口,按照《条例》规定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逐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使一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为了不断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相继出台了《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干部选拔任用具体规定》等多项干部任用措施和规定,规范了一整套工作程序,而且对工作原则、程序方法、考核监督等作了详尽的规定,特别是在贯彻执行《条例》与人民法院人事工作实际相结合上,大胆创新,逐步建立起了充满活动、符合法院实际的选人用人和人事管理机制,工作力度大、效果好
由于人民法院在人事任免和选拔任用中组织和法律程序严格,权限划分细、层次分明,不论是中层领导的选拔任用,还是职级待遇的晋升,不论是领导职务的选拔,还是非领导职务的任用,都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进行,既严格《条例》规定,又体现法院人事特点,既强化竞争机制,又注重程序简捷,逐步建立起来了人民法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
然而,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感到在执行干部政策的过程中还有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问题就在于才与德的标准上,实绩与学历的权衡上,规定与实际需求的矛盾上,上与下的渠道疏通上等
因此,我觉得人民法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应该处理好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工作,具体谈,就是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推行领导班子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人事检查工作制度由于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多,各项审判工作和行政辅助工作划分比较细致,日常工作均以各部门按职权范围进行,人员的相互接触和交流较少
为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每个环节、每个阶段、每个程序上都能严格依据《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