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xxxx 年 xx 月 xx 日xxxxxxxx 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一、编制依据本措施根据《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的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若干规定》进行编制。二、工程概况平顶山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位于平顶山市经三路东侧,纬一路北侧。建设单位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由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郑州卓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中铁七局集团承建,工程受平顶山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本工程由一区主楼、裙楼,二区组成。一区主楼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建筑总高度66.85m ,总建筑面积25916.71m2。裙楼三层。二区三层。结构型式为全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1、消灭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轻伤事故,消灭特种设备事故,杜绝火灾、爆炸事故,努力消灭惯性违章。2、争创平顶山市安全文明工地。本工程作业高度高,施工交叉作业多。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措施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属高处作业。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上岗前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进行高处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佩带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3、施工现场按类别有针对性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各相应部位,且夜间应设红灯示警。4、高处作业前,由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时,必须经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后方可实施。5、雨天或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6、临边防护措施:⑴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 ,下杆离地高度为 0.5~0.6m ,栏杆柱间距不大于2m ,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栏杆应自下而上用安全平网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