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质量奖惩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调动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实物质量,顺利完成公司 质量 目标,并做到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在职员工的质量奖惩管理
1 质检部负责对各部门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惩的管理
2 财务部负责质量费用的统计核算
3 总经理负责质量奖惩项目的批准
4 奖惩内容与办法4
1 产品实物质量的考核与奖惩4
1 良品率指标的考核与奖惩4
1 低于工序规定的良品率指标时,出现废品,不计本工序废品工时,该废品前几道工序工时由废品操作者承担,并按材料损失费的 30%对操作者罚款
2 达到工序规定的良品率指标时,出现废品,不计本工序废品工时,处理品计本工序 50%工时
2 对一次交验合格率的考核与奖惩:4
1 检验人员对各加工班组产品交验情况进行统计,逐月报质检部
质检部根据规定的一次交验合格率指标对加工班组进行考核
一次交验合格率低于规定指标者罚 30 元~50 元
2 检验人员判定批不合格产品,有权责令操作者自检后重新提交,对于连续两次提交均不能满足要求者,给予操作者 20 元罚款
3 因违反工艺纪律或未落实公司的其它控制措施造成的质量问题,按损失金额进行处罚,实行分段计算:4
1 损失金额在 500 元以下(含 500 元),扣罚直接责任人或部门 30 元;扣罚间接责任人或部门 20 元;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进行 30 元或 20 元的处罚
2 损失金额在 500 元~1000 元(含 1000 元),按损失金额的 8%扣罚直接责任人或部门;按损失金额的 5%扣罚间接责任人或部门;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按损失金额的 8%或 5%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