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人民公园铺面租赁协 议甲方:**县城市资源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甲方提供公园内靠粮食局处铺面出租给乙方
2、 出租铺面编号为 1 号
3、 租用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
4、 租金:每年租金**
00 元/年,大写:**元整
5、 付款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在每年的 1 月 1 日前支付甲方租金**
00 元(大写:**元整)6、 租用期间水电费由乙方负责,电表由乙方安装
7、 在租用期间内,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合法经营,但乙方不得将门面用于餐饮;乙方无权擅自更改甲方铺面的房屋结构及转租甲方铺面
8、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一切违法行为与甲方无关,乙方需自行负责
9、 若因政策变动,政府需对房屋进行修缮时,此协议自动解除
10、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三份,报相关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年 月 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
(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
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为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一次性交清方可进场
四、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管理费、清洁工工资、花草养护费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