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门面租赁合同 (共 3 页) 甲方(出租方):王铁军 高翠云 高胜波 秦再喜 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就该门面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南县兴盛东路 F3 标段的第一层楼四间门面,面积 240 平方米左右
甲方将该四间门面出租给乙方整体经营家具二.门面租赁期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17 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影响甲方收回该房屋)
甲方可以在合同终止前 90 天内在该门面上贴招租广告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第一年租金为 80000 元,(大写:人民币八万元)
自第二年(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其余每年租金根据周边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支付方式:一年一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八万元)
其余每年租金,在(每年的 8 月 18 日前) 向甲方帐号支付租金
乙方给甲方的汇款单作为租金凭证,甲方不须开发票和收款凭证
假如是现金收取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条作租金凭证
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税费,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由于该房屋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对该门面及其设备不定期的仔细检查,以保障门面及人员的安全,如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为了自己的便利不得随意改动该房屋的门、窗和房屋四周墙,如确实须要改动的要事先与甲方商量,甲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后方可改动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都归甲方所有 ,甲方不予补偿
(除吊灯、空调、招牌的品牌文字和可搬动的货架外)
六.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