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友力养殖场租赁协议甲 方 ( 出 租方)惠安县友力农场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 承 租方)为了满足乙方进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1
甲方同意将位于惠安县洛阳镇五一农场的养殖场(建筑面积为 2469 平方米)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授权;2
租赁期限为伍年,即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假如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以及鱼池,年租金总计 壹拾叁万 元,首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日支付;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乙方若需要增租,可以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协助安排;4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租金每年 11 月 1 日前缴纳
乙方须于约定租金日前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取每日 200 元滞纳金,直至单方面终止本租赁合同
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叁万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 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8
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该租赁物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用于抵押;9
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的改、扩建行为,不能破坏甲方现有的树苗、植物;同时需要甲方的书面授权;10
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11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由于本租赁行为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通讯费及税费等);12
甲方提供水电源供乙方自行接入,自来水源位于农场值班室处;乙方须自行安排水管接入;另:自来水开户所产生的费用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