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销合作协议书 第 1 页 共 6 页第 2 页 共 9 页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销合作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封金泰·云都会项目分销合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方式 1、委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的销售,乙方不具有独家分销权,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分销及自行分销。 2、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分销合作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日止。(以下简称“委托期限”)。委托期限届满后,甲方可根据项目分销情况,委托期限届满前 10 日通知乙方是否继续合作。 3、委托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在委托期内推出的所有商品房。第二条 销售佣金计提方式 1、销售佣金计算方式 (1)销售佣金为房屋成交总价的 1.5%,乙方每月销售达到甲乙双方共识套数(前期 20 套)佣金上调费率为房屋成交总价的 2%。第 3 页 共 9 页第 2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指根据合同约定属于乙方成功销售房屋合同总价之和。 2、销售代理佣金费率 甲乙双方同意,除合同另有约定的特别情况除外,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佣金根据以下约定费率计算: (1)乙方委托期限实际销售套数≤20 套,销售佣金按乙方实际销售总价 1.5%计提; (2)乙方委托期限实际销售套数≤21 套,销售佣金按乙方实际销售总额的 2% 计提; 当乙方销售佣金费率根据上述约定上调时,则甲方应在乙方实际销售总套数达到佣金费率上调的次月,一次性补回佣金差额给乙方。 3、客户的归属认定 (1)推举客户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到甲方对接人,由甲方录入到晖达新世界客户名源系统中,如出现已录入则视为无效客户; (2) 根据“名源优先录入(含问卷)”的原则无条件归属甲方或乙方;客户首次到访销售部并经甲乙双方填写确认《金泰·云都会渠道推介确认单》为乙方推介客户归属依据。(3)如客户首次到达销售部案场,并且前期没有录入到金泰·云都会客户名源销售系统中,且未告知销售人员是通过乙方渠道推介到访,则客户归属销售部正常到访客户。(4)推介客户的直系亲属(父母同子女,夫妻)或者经推介客户介绍的朋友同事到访或成交,仍需要前期提前通知甲方录入晖达第 4 页 共 9 页第 3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