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编号: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乙方: 本物业名称:中洲·中央公园 房号: 栋 号;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中洲•中央公园临时管理规约》、《业主手册》、《装修指南》、《消防安全责任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并书面告之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8、每 6 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在乙方提出装修申请后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10、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 5 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经业主委员会确认;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3、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服务中心,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的服务和管理;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2、遵守《中洲•中央公园临时管理规约》及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各项管理工作;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以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5、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