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加工贸易申领系统技术服务协议 加工贸易申领系统技术服务协议甲方: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海南 代表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保障加工贸易申报系统的正常运行,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加工贸易申报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5日内向乙方支付 800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 IE 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 信箱: 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内资/外资):____________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根据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 CA 证书的使用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
技术支持电话为:65342724 传真:65358465信箱:hidbc@dofcom
cn3、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 8:30—17: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VIP 会员除外)
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