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加盟合作协议书甲方、驻马店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其原则,就乙方加盟甲方驻马店华联超市,并授权乙方为驻马店华联超市汝南县特定辖区的驻马店华联超市品牌加盟合作商
第一条 合同项目及原则1、乙方申请加盟甲方并作为甲方驻马店华联超市品牌营销经营网点合作商
2、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发挥资源渠道优势及共创双赢,强强联合,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原则共同进展
第二条 加盟费乙方为了获得加盟身份和加入驻马店华联超市品牌营销经营权利,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壹万元人民币的加盟保证金,单店加盟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2000 元加盟费/年,以后乙方每增加一家加盟店,加盟费每增加一店增加加盟费 1000 元/年,此费用在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第三条 乙方加盟甲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乙方必须是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的商业经营主体
有开展加盟营销驻马店华联超市品牌的资金能力
2、乙方的一切活动在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
3、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1、甲方在乙方操作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时候,有随时取消加盟授权并追究责任的权力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销售经营,违反加盟基本原则和协议约定的跨区域营销驻马店华联超市品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不能按时按约交纳加盟费或蓄意破坏驻马店华联超市品牌形象;乙方营业过程中出现欺诈、质量瑕疵,以假充真状况造成甲方品牌形象受损,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名誉损失费等的法律权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推广建议,保护有序市场
为严格法律规范统一,乙方加盟后,各加盟店铺对外宣传推广应统一名称冠以“驻马店华联超市××加盟店”
统一店面设计(标致、名称)和店内形象设计
费用乙方承担
3、乙方加盟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