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 部门: 提报日期: 姓名岗位出生日期性别学历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合同到期日部门意见是否与员工本人进行续签面谈
是 否同意续聘或终止合同意见
(请明确具体原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人力资源部意见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分管领导 意见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总经理 审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由人力资源部于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 40 日之前送达至所在部门,由部门接收后 5 日内填报并返送至人力资源部后逐级审批,需在合同到期前 30 日确定续签与否; 2、合同到期前 30 日,人力资源部未收到此表反馈,视为部门同意续签合同;3、部门主管级以上须总经理审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