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疗服务协议一、协作单位:甲方:万州区公安局拘戒收教所乙方:万州区第四人民医院二、协作项目甲方将乙方设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建立院所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具体包括:(一)乙方为甲方送押执行拘留、强制隔离戒毒和收容教育人员(简称受检人)提供入所医学健康检查诊断服务。(二)乙方为甲方所属三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被监管人出所就医提供安全、便捷、可靠的医疗保障服务。三、协作内容(一)甲方义务1、约束被监管人员入院体检就医期间的行为,保证院方医务工作正常进行和医疗秩序正常。负责对检查就医的被监管人实行必要安全防控措施。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根据安全法律规范的要求,主动向院方就防止被监管人脱逃、行凶、自伤自残,改进房屋设施安全设置方面提出工作指导和建议。3、定期结清体检治疗费。(1)常规健康检查付费标准:80.00 元/人。每季度与甲方财务部门结算一次。(2)专科检查治疗除去挂号和出诊费后,检查、治疗、药品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金额付费。实行一人一结,由甲方各送押单位自检查治疗结束后即日结清。(二)乙方义务1、对甲方送押的受检人进行体温、血压、血常规、心电图、B 超(肝胆脾胰等)、胸片、腹部透视等常规医学检查。根据需要对自述患有急性、慢性、传染性系统疾病而常规检查不能诊断的受检人,提供进一步专科检查服务。并对上述受检人健康状况和疾病作出医学评估。2、对甲方送押的受检人实行门诊优先,随到随诊,免收挂号费;对所属三所医疗求助“120”的,免收医生、车辆出诊费。对三所因病住院治疗的被监管人实行先治疗,缓收费,并积极协助三所为其办理住院、医保及其他手续。3、安排医技精湛,医德良好的执业医生负责被监管人的健康检查和治疗工作,保证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的内容客观真实,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干预。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设立被监管人检查就医专门场所,对相关房屋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设置。加固病房房门;检查治疗室、病房及其厕所窗户必须加装钢筋防护栏,使用钢化安全玻璃;被监管人可能用于自伤自残的器物、试剂、药品必须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危险发生;专用病房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录像保存 15 天以上。接受甲方就安全设施和管理方面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四、责任划分(一)甲方保证受检人在乙方检查就医期间,乙方的医务工作和医疗秩序不会因为被监管人故意行为而受到扰乱。对因甲方防控措施不严,受检人非法行为给乙方造成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