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钱的生意谁都想多做,但多做也要做得合情、合理、合法,如若不然,惹出的麻烦到头来自己还要担责
这不,科学出版社便因此买了个教训
日前,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决:科学出版社未经北京今日园丁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许可,不得出版、发行《小学信息技术》和《中学信息技术》教材;赔偿北京今日园丁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14 万余元损失
1999 年 3 月 18 日,今日园丁公司与《小学计算机》、《中学计算机》教材的主编之一邓某签订合同,协议由邓某代表全体作者将该书的著作稿、配套教参及软件的著作权授权归属自己公司,期限为 10年;公司有权以各种版本形式同各出版社合作出版,并向全国发行;有权选择出版社印制该书
同年 5 月 7日,今日园丁公司与科学出版社签订了一份将《小学信息技术》、《中学信息技术》教材在国内的专有出版权转授予科学出版社,权限为 2 年的图书出版合同
2000 年 4 月 25 日,今日园丁公司与邓某又就上述教材的修订版本签订了该教材与修订版教材的著作权在 10 年协议期内归属今日园丁公司,并改名为《小学信息技术》、《中学信息技术》的协议
科学出版社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其与今日园丁公司签订的图书出版协议,出版了《小学信息技术》和《中学信息技术》教材
2001 年 9 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再续签
2024 年 1、2 月间,科学出版社出版了部分《小学信息技术》下册和《中学信息技术》下册教材
之后,又于同年 6 月出版了部分《小学信息技术》上册和《中学信息技术》上册教材
为此,今日园丁公司起诉称,科学出版社侵害了自己著作权,并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要求判令科学出版社停止侵害,并在《中国教育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50 万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科学出版社称,今日园丁公司仅与涉案教材主编签订协议,并没有真正获得该教材的著作权,其无权提起诉讼;其并非国家批准的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