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解除某某项目《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我公司与贵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因贵公司自身原因,被建设局列为“黑名单”,使得本合同无法在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导致我公司无法办理后续所有手续,开发商无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本项目不能进行施工
基于以上原因,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 2-7 项及第十四条第 3 项约定的“假如是乙方自身原因,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等相关内容,本合同已失去继续履行的条件,现我公司决定与贵公司解除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本函自送达贵公司时即生效
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进行对接,完成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若未及时处理,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由贵公司承担
特此告函 00000000 公司 2024 年 3 月 13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IC 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 IC 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 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