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本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甲 方:身份证号:住 址:乙 方:身份证号:住 址: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就共同出资成立 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第二条 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 (以下称之为新公司)
第三条 新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新公司的所在地为 ,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章 经营宗旨、目标、范围第五条 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经营公司,采纳先进的管理,使投资各方猎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新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四章 注册资金、占股比例第七条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
第八条 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
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乙方:乙方以技术出资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
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根据约定时间完成出资
第十条 双方同意,投资方对新公司的全部出资仅用于新公司正常经营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以特别决议批准的其它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
第五章 合作各方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 新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或者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二)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