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协议书项目名称:重庆漫阳酒店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重庆漫阳酒店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签订时间:2024 年 06 月 01 日合资经营协议书为整合资源,优化资产使用功能,法律规范参加合资经营人的行为,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订立合资经营协议如下:一、 合资经营参加人/股东: 何永明、苟秀珍、阙忠秀、 夏正勇、苟启英、周永秦 二、合资经营企业名称:重庆漫阳酒店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合资经营场所: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大道 100 号,华宇北城中央 17 号地块 5 号楼三、四、五、六楼、及大堂,经营面积 4280平方米。四、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娱乐服务、票务代理、旅游、副食品销售等项目。五、注册资本金:20 万元六、企业性质:有限公司七、企业资本金构成及股东份额:股东的构成以华宇北城中央17 号地块 5 号楼三、四、五、六楼产权证为依据,以面积确立股东份额,股东投入以房产和资本金两部份组成。房产投入部份作为企业经营场所,不计入资本金部份,租用给合资经营企业,资本金投入 20 万元,以房屋产权面积为依据计算股份,作为各股东份额。具体份额见下表:八、前期投入费用:前期工程至宾馆营业前投入的装饰、设备、广告宣传、手续办理费用约 464 万元。由股东按股份比例前期投入,不列入资本金范围。九、合资经营时间:合资经营的时间暂订 10 年,即从 2024 年 1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如需继续合伙经营待全体股东同意通过后再续订后续合同。十、股东会:股东会议为合资经营企业最高权利会议,股东会应选出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职责在章程内明确),股东会议对企业经营决策、经营形式、出资增减、财务管理、盈利分配、经营机构、经营成本费用、企业解散等重大问题进行决议表决。股东意见不一致时以股份作为表决,表决份额超过 50%(不含)即为表决通过。十一、经营机构:经营机构与股东分立,股东可以在经营机构内从事工作,但不能以股东的名义进行指挥、安排、决策。经营机构明确经营负责人,经营负责人的工作对全体股东负责。经营负责人应提出经营方案报股东会通过。通过后的经营方案由经营负责人实施。十二、股东的增减、出让、收购:随着经营状况变化,股东的股份可增加减少,如增大经营规模,可选择各股东按比例增大投入,也可选择部份股东增大份额的办法,增大份额后各股东份额按相应比例增减,总额仍按 100%计算股份。股份可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