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第十三部分 关于商品房交接的约定 44、该商品房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未验收合格或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出卖人将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
此种情况下,即使买受人已交接及入住该商品房,均视为出卖人未交房,在此期间买受人如因该商品房项目、该楼栋、该商品房的质量问题遭受人身、财产损害,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45、出卖人交付该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实际交房面积,同时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该商品房及共用部位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复印件
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该商品房,由此引起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46、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交付该商品房时应向买受人提供已加盖其公章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该商品房,由此引起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47、即使该商品房项目已经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出卖人交付该商品房时,买受人发现该商品房及该楼栋存在如下质量问题的,有权拒绝交接该商品房,由此引起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1) 该商品房墙体、天花漏水、渗水; (2) 该商品房墙体、天花开裂; (3) 该商品房墙体倾斜; (4) 该商品房室内地面凹凸不平、开裂、下陷; (5) 该商品房装饰质量低下; (6) 该商品房及该楼栋存在其他严重影响买受人对该商品房使用的情形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8、商品房实际交付标准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依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按出卖人逾期交房处理的,即使买受人已交接该商品房,该商品房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不移转于买受人,而由出卖人承担,直至该商品房实际交付标准与本合同约定相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部分 关于逾期交房的约定 49、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使用,按如下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 90 日,每逾期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