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际贸易实务课后案例分析答案案例 1 案情简介: 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
买主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该货物部分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用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按该国法律应属“不正当表示”和“过大宣传”,遭用户退货,以致使进口人蒙受巨大损失,要求我方赔偿
理由有二:(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纳手工制作;(2)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该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
后又经有关人士调解后,双方在友好协商过程中取得谅解对此,希予评论
要点评析: 本案例合同中约定采纳“手工制造”商品制造方法表示商品品质,是属于“凭说明买卖”的一种表示方法
从各国法律和公约来看,凭说明约定商品品质,卖方所交商品的品质与合同说明不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本案我方从根本上违反了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品质说明,从而构成卖方的违约行为,应承担所交货物与合同说明不符的责任
同时贸易中假如采纳样品表示商品品质需要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地做出具体规定,而本案例中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双方是采纳样品成交,所以我方所说的实际所交货物与样品一致不能称为拒付理由
本案例交易产品在实际业务中不可能采纳全部手工制作,应该在合同中标明“基本手工制造书写纸”,以免双方产生争议,与实际所提交产品品质完全吻合
案例 2 案情简介: 合同规定水果罐头装入箱内,每箱 30 听
卖方按合同规定如数交付了货物,但其中有一部分是装 24 听的小箱,而所交货物的总听数,并不短缺
可是,买方以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为由拒收整批货物,卖方则坚持买方应接受全部货物,理由是经买方所在地的公证人证实不论每箱是装 24 听或 30 听,其每听市场价格完全相同
于是引起诉讼
对此,你认为法官应如何判决
要点评析: 根据《公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