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合作协议甲 方:甘肃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 方:临洮新荣农林高科技进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证方:临洮县人民政府为贯彻甘肃全省文化产业大会精神,加快“中国西部影视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的步伐,明确双方在土地开发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 此地块座落于临洮县太石镇上咀村巴子坪,地类用途为农林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53 年 1 月 9 日,使用权面积为 97
32 公顷(见附图,具体地块边界见测绘部门最终测定的墨线图)
二、土地价格:乙方按 万元/亩的综合单价取得上述开发土地
综合单价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拆迁补偿补助费等乙方取得上述净地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和对上述土地进行综合开发所需缴纳的建设项目大配套费
经双方协商,乙方以 万元/亩的综合单价,整体作价为 亿元,参股甲方
三、乙方责任:1、负责完成项目经营性土地的征用和报批手续,确保项目经营性土地性质和土地手续的合法与完善
2、负责取得临洮县人民政府允许其对项目经营性土地进行招商开发的书面授权,并根据书面授权
在上述土地征用和报批手续完善之前,负责协调临洮县国土资源局将上述土地预供应到甲方名下,并签订《土地预供应协议》
3、负责协调临洮县规划主管部门对上述地块进行规划用地的控制,确保由甲方取得建设规划用地的批复
4、负责为甲方办理上述地块开发的建设项目大配套费的减免
5、负责在 年底前,通过合法的方式和程序,将此地块预供应到甲方名下
6、负责协调并落实让甲方享受到该项目作为当地政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当地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甲方责任:负责以双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