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场地平整施工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场平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 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的土、石方挖、填、运输(场内转运)、碾压、爆破的所有内容。附金堂测量队提供的用地红线图,由于该项目立项时使用的是我公司温江基地公司名称,图标中的工程名称为“ 公司用地平面图”,实指该合同用地范围。 4、平场所需的各种材料、燃油、机械及施工人员等均由乙方自理,并对其现场的安全负全责。二、工程量核算与确认1、场平设计标高: a、靠节能大道部分标高定为绝对高程 448.0 米(绝对高程是以金堂测量队提供数据为准,以下相同),面积为 14 253.74 平方米(该面积不含边坡),以下简称第一部分。 b、靠环保大道部分标高定为绝对高程 450.5 米,面积为 58143.96 平方米,以下简称第二部分。2、工程量分别为:a、 第一部分:场内挖方 33002.08 立方米(以下简称方)、场内填方27254.11 方、边坡挖方 7197.48 方、边坡填方 4918.43 方。b、第二部分:场内挖方 172370.31 方、场内填方 151207.37 方、边坡挖方 8800.91 方、边坡填方 38744.19 方。两个部分总挖方为 221370.78 方,总填方为 222124.10 方。上述工程量是经过双方复核后达成共识的结果,合同签订后视为双方均认同上述工程量。在平场过程中,除甲方将场平设计标高发生改变外,其余任何因素均不增、减工程量,即该合同范围的工程量为包干量,单价为固定单价,工程总价为固定价款,结算时均不做改变。 三、工程工期 开工时间暂订为 201 年 12 月 3 日,实际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工期为 60 天(自然天),如遇农历新年(以 15 天计算)或大雨、大风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乙方应以书面的方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工期可以顺延。否则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 1‰处罚。四、工程造价计算及付款方式1、综合包干单价:人民币 元 / 立方米(含税)。 2、合同总价为:221370.78 立方米 * 元 / 立方米 = 元 ,大写:人民币 整。注:除甲方将场平设计标高发生改变外,其余任何因素均不增、减该合同总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50%时,乙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