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中村二手宅基地房屋买卖协议甲方(甲方,即卖方):张某 1、张某 2 张某 1,身份证号码: 张某 2,身份证号码: 乙方(乙方,即买方):王某 1、王某 2王某 1,身份证号码: 王某 2,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位于广州白云区同和路某巷 19 号四楼 403 房的买卖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自己愿及真实意思表达的情况下,达成好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1、房屋位置:广州白云区同和路某巷 19 号四楼 403 房
2、房屋结构:混泥土框架结构,其他如外墙、装饰等情况以现状为准
3、房屋及土地性质:集资建房(宅基地房),土地为城中村宅基地
4、房屋面积:建筑面积(含水池等分摊 1m2)57
5、房屋其他情况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1、 房屋价格:房屋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该房屋成交价不包含家私电器,但含有已经固定的水电管线以及基本装修
2、全部款项分三次付清:① 双方签约之日,乙方支付购房款定金 元整(小写: 元)
② 房屋交付时,乙方支付余款 元整(小写: 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所出售的房屋质量以现状为准
2、该房屋一经售出,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除非国家征收或拆迁,乙方所购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均终身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对所购房屋进行处分,包括对房屋进行合理的装修、出租、出售,赠与、继承等
3、如所在房屋被征收或拆迁,乙方可获得相应份额的拆迁补偿款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房屋产权的办理及过户说明双方均清楚,目前的法律规定对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的限制性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及交易过户手续
假如今后出现允许该房屋办证或转正等国家政策,则甲方有义务协助负乙方办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负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