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基坑支护工程合同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建设“基坑支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厦门市翔安区3、质量等级:合格
基坑能够安全开挖、地下室出±0
0m 前基坑不开裂、不塌方、不渗水
4、工期时间:工期为 150 天
5、工程承包单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陆仟捌佰陆拾贰元整(1,126,862 元),明细如附件
为不含税综合单价
6、承包内容:锚杆、锚索、疏干井、喷锚、排水沟、搭设平台架、钻孔、灌浆、安全及文明施工
二、合同使用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 GB50202—202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及有关现行法律规范执行
三、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四、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五、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协助乙方协调本项目一切关系
2、施工过程中遇有施工场地周围居民扰施工,应及时协调解决
夜间施工相关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协助
若甲方原因造成罚款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开工前将水源、电源接通到施工现场内(作业电由施工配电室接通),并保证在施工中 24 小时供电 150KW/小时
4、甲方负责锚杆、锚索、喷锚的检测工作及费用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1、严格根据相关法律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抓好安全文明施工,按合同规定工期如期竣工
2、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和相应责任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保证安全施工
4、乙方负责水泥、砂石、锚索、钢筋等原材的送检及费用
七、工期延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1、因停水、停电或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