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编号: 电 力 安 装 工 程 合 同发包方(甲方):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湖南新湘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施工顺利如期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宝庆工业新城标准化厂房 800KVA 基建用电。 第二条 工程地址:邵阳市双清区泉塘村 320 国道旁。 第三条 承包范围:1.1 800KVA 箱变施工设计。 1.2 材料采购。 1.3 800KVA 终端型箱变及电缆敷设施工. 1.4 箱变及电缆的调试、协调电力局安全送电。 第四条 施工工期及工期顺延: 4.1 本工程约定的正式施工日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总日历天数 天,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和正式送电。 4.2 为甲方利益考虑,乙方可提前进场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但不视为正式施工。 4.3 工期若遇以下情形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4.3.1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暴雨雪、地震; 4.3.2 重大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虽小,但需待供电部门出具最终意见方可施工的。(乙方应承担设计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减。) 4.3.3 施工渠道受阻,如民扰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3.4 政府临时禁令、国家政策变动; 4.3.5 其他非因乙方原因需要暂停施工的。以上引起的阶段性工期顺延,乙方在后续工期安排中,将积极实行措施赶工期,保证施工质量,争取不影响验收时间。第五条 合同价款: 5.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该承包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赶工费、高低温施工措施费、风险金、业务开支等费用。不包含税金。不包含施工矛盾的协调费用.第六条 承包方式: 以招投标价为依据,包工包料,包完成正式送电。如遇下列情形,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6.1 经双方指定代表签证认可的工程费用调整; 上述费用的确定执行甲方《施工现场签证变更程序》。未按时办理签证变更手续视为乙方放弃追加变更签证造价的权利,在竣工决算时只根据甲方资料调整变更减少部分。 变更增减费用计算方法:根据现场签证为依据进行计算变更增减费用,且该合同审定预算中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因素而调整。 6.4 合同价款调整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对未变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对。第七条 设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