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委托方:江西钦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晨洋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998 号绿地中央广场峰创国际 2105电话:(以下简称“甲方”)加工方: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 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国良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制冷剂 R143a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加工产品范畴 1
1 产品品名:制冷剂 R143a 1
2 产品规格:国标优等品第二章 委托加工订单 2
1 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20 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乙方的传真号: 传真号若有变化应书面告知)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1 个工作日内书面或传真(甲方传真号: )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
2 委托加工过程中,甲方可视具体变化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 30%,若超过 30%,双方须另行协商
若订单有所调整,乙方接到调整通知后须根据调整后的订单进行代理加工生产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义务3
1 按计划分月度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制冷剂 R143a
2 按订单情况提供相应的原料
3 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交货时间等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 甲方须根据约定支付相应的账款
6 甲方须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 4
1 严格根据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理加工活动
2 乙方须根据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达到行业内优等品级别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