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安全监理细则一、编制依据(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3)施工组织设计( 4)建筑工程防高空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 2003)82 号二、工程概况:(一)工程项目名称:济南市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二)工程项目地点:唐冶中路以东,唐冶东路以西,文苑路以南,幼安街以北。(三)结构类型:基础形式为桩基承台基础,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 剪力墙结构。(四)项目规模组成及工程建筑特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9990 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Ⅱ、Ⅲ区为地上11 层,Ⅰ区为地上 16 层。地下一层层高5.85 米,一层至三层高为 5.4 米,四层至十六层高为3.9 米,机房层层高为3.4 米。本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现浇楼面板,基础形式为桩基承台基础;地下室剪力墙及框架结构的抗震等级为二级,地上Ⅰ区框架结构的抗震等级为二级,Ⅱ、Ⅲ区框架结构的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五)合同计划工期:2017 年2 月 21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六)合同约定质量等级:合格(七)建设单位:济南市历城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八)勘察单位:山东省深基础工程勘察院 (九)设计单位:山东恒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十)监理单位: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一)施工单位: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准备阶段监理工作1、根据现场地质勘探报告了解和掌握工程地质、土层分布和地下水位情况。2、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 5m(含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方案, 查验专家论证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完善后的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施工,如施工单位擅自改变专家意见或拒不整改,项目监理组应立即阻止,并签发监理通知单,情况严重的签发工程暂停令,直至报告安全监督部门。3、参与和复核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放线,定出桩基线,桩位、高程控制点,并督促设置和保护高程和水平控制点。并要定期进行复测和校验控制桩的位置和水准点标高,以利施工中不出差错。工程轴线控制桩设置离建筑物的距离一般应大于2S(S:指挖土深度) 。水准点标高可引放在已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已稳定无变化) ,也可在离建筑物稍远的地方设置水准点,并设有明显的围护信号。4、审查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