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项目安全保卫基本要求与服务质量标准一、基本要求1
保安人员为初中毕业以上文化,身高不低于1
65 米,年龄 18 周岁以上:①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无遗传或传染病史;②政历清白,品行端正,持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退伍军人为佳) ,热爱本职工作, 能履行工作职责;③必须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合格后持《保安人员从业资格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及校园视频监控中心保安人员中至少有3 人持有消防证,该岗位其他人员和消防设施巡查员需具有一定的水电和消防业务知识和管理经验,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校园治安巡逻岗为男性, 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其他保安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 45 周岁以下人数不低于50%
二、安保服务范围隶属于 XX医学院管辖范围内的治安、 技防管理,消防管理,门卫、交通管理,校园秩序、综合治理管理
三、安保质量服务要求1
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治安管理工作,自觉接受服从保卫处、公安部门、地方管理部门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
建立稳定的保安队伍(须向校区保卫处提供保安员的资料及每月保安人员2工资表),按合同要求配备保安队员
安保管理制度和标准完善,有完整工作签到制度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并挂墙公布,工作人员上班统一制服、标志明显;并将每位值班人员的姓名、照片以及联系方式等张贴至公告栏或作业办公室
负责 XX医学院管辖范围内校区校园安防巡逻工作,5
负责校区各出入口值班、接待、监管、查验和值班记录、来访引导工作
按学校的有关要求,做好校区出入管理(如物品、学生、工作人员、外来人员、施工人员等)
严格执行 " 四防" (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制度,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排查,及时向保卫处汇报
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内违法、违规及违反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
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揭发、检举和打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