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落实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商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 号令)《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
6-2010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类别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1 安环质监部职责5
1 负责监督各派工部门与项目承包商签订单位安全协议
2 负责对安全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查,安全协议中要明确项目承包商管安全管理目标、指标以及应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数额
3 负责代表公司与工程项目承包商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2 财务部职责5
1 负责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帐户
2 负责对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风险抵押金挪作他用
3 项目承包商职责5
1 项目承包商按项目缴纳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1 工程项目承包商经理、 安全管理人员应与 ** 公司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2 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一旦签订, 即可生效;若以上人员中途变更或离场,新来人员也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内容和要求6
1 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的规定项目承包商应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按下表执行: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金序号合同金额( C)单位风险抵押金比例C≤50 万元部分5%200 万元≥ C>50 万元部分2% C>200 万元部分1% 说明:合同中另有约定按合同执行6
2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6
1 合同或责任状签订后, 各有关项目承包商应在5 个工作日内将安全风险抵押金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交与**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