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须知1. 施工现场电工须经专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 才能上岗作业。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2.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开关箱使用完毕,应断电上锁。3. 建设工程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以及其他杂物等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4. 不得攀爬、破坏外电防护架体,不得损坏各类电气设备,人及任何导电物体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5. 施工现场配电,中性点直接接地中必须采用TN— 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柜、箱、分路箱、开关箱)三级保护。线路(包括架空线、配电箱内连线)分色为:相线L1 为黄色,相线 L2 为绿色,相线 L3 为红色,工作零线 N为浅蓝色,保护零线PE为黄/ 绿双色。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不得拖拉、浸水或缠绑在脚手架上等。6. 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使用电缆券筒螺旋开关箱,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配电箱,禁用倒顺开关。7.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 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8. 熔断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纹接代替一根熔丝,每组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9. 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护套线。10. 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 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 米时,电源电压应不得火于 36 伏;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 伏;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不得大于12 伏。11.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设备。现场火灾的逃生1) 遇有火警发生时,应迅速准确拨打"119" 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初期火灾,防止火势蔓延。当火势难以控制时,就要镇定情绪,设法逃生。2) 火灾逃生要注意以下几点:3) 不要惊慌,要尽可能做到沉着、冷静、更不要大吵大闹,互相拥挤;4) 正确判断火源、火势和蔓延方向,以便选择合适的逃生路线;5) 回忆和判断安全出口的方向、位置,以便能在最短时间内找到安全出口;6) 现场领导要负责指挥撤离,要有互助友爱的精神,听从指挥,有秩序地撤离火场;7) 当被烟火包围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爬出现场。当逃生通道被烟火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