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西蒙奇通电器有限公司ST/QR-72002-04 经销合作协议一、协议双方甲方(供方):江苏西蒙奇通电器有限公司乙方(需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二、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不得跨年度签定),新签经销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销期。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三、双方责、权、利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SIMTONE”电气产品( 20 系列、 50 系列) 在地区的特约经销。 若发生跨区域销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严重者可取消其经销资格。2、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如因质量问题甲方包修、包换、包退,期限从甲方售出之日起十二年内有效(但不含带电子元件的开关插座,如调光、调速、钥匙取电等产品) 。若因使用不当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3、乙方试销期内至少要销售“SIMTONE”电气产品( 20 系列、 50 系列)____万元,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销售甲方产品万元,其中:时间1— 3 月4— 6 月7— 9 月10— 12 月销售任务 ( 万元) 在协议有效期内, 如乙方无法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另选经销商,乙方特约经销权自行解除。乙方必须在特约经销权解除之日起15 天内结清全部货款。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按应收货款的1%收取滞纳金。4、乙方必须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所辖区域内建立个以上分销点(适用于新经销商) ,并配备 2~3 名专业的业务人员专销甲方产品,并告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特约经销资格。5、在协议有效期内,如遇乙方所辖区域客户或大宗工程项目客户强烈要求与甲方直接签约合作, 甲方应先知会乙方, 并保证供给价格按现行价格协商执行, 且该销售额计入乙方任务中,同时,甲方根据最终成交价格及金额情况补偿乙方。 大宗工程项目的公关,双方必须积极配合、灵活处理。6、乙方不得经销除“ SIMTONE”电气之外的同类型、同档次的产品(如奇胜、松本、 TCL、松下、飞迈、罗格朗等);不得经销假冒“SIMTONE”电气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特约经销资格, 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四、 供货、交货、验收1、正常情况下,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订单后五天内发货;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知会乙方。2、如乙方需要的货物品种、规格为甲方暂未开发生产的同时要求甲方配套,则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给予解决。交货期、价格另行协商; 发货时,甲方收到全部货款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