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室内覆盖系统建设合作协议 编号: 甲 方: 北京鸿润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联 系 人: 联系电话:乙 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京网络资产分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法人代表: 刘博联 系 人:田胜强 联系电话:58503904为了建设北京地区数字蜂窝移动电话网,更好的完善甲方拥有或管理的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黄辛庄村北住宅项目大厦内的通话状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大厦内建设微蜂窝室内覆盖系统特立协议如下:一、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场地用于无人值守通信系统的建设, 提供光缆入楼路由,提供平台上安装微波、GPS等收发天线的位置及馈线走线路由,并提供室内覆盖天线的安装位置,乙方天线设备应不影响大厦外观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证乙方通信设备及天馈线系统正常运行所用负荷为___KW 的设备专用 220V 供电电源,同时提供满足通信设备技术要求的避雷接地及保护接地
甲方应在乙方设备安装施工完成后随即提供电源
双方同意:乙方为所安装的设备安装独立电表,并根据电表统计的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电费,电费单价: 1 元 0 角 0 分/度
除遇国家电费价格调整外,电费单价不做调整
如遇国家电费价格调整,甲方需出具价格调整相关证明文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进行调整
电费每年结算一次,乙方每年的 3 月份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书及正式发票后,应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电费
三、鉴于移动电话网运营的公益性和长期性,通信系统用房应采纳长期合作方式,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 年
即:从 2024 年 11 月 25 日起到 2032 年 11 月 24 日止
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有优先使用权
协议期满前 15 日,双方如无--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异议,协议将自行续展
四、甲方责任:1、在设备的安装、调测及开通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