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建造合同准则的认识建造合同准则是用来法律规范施工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信息的披露,使会计信息跟能准确,及时地反应施工成本,合同收入以及合同结算情况;让施工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具可靠性,相关性和重要性
根据《建造合同准则》规定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的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先有买主,后有建造资产,建造资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予以确认
2,资产的建设周期长 3,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
4,合同一般为不可撤销
因此可以这样理解:建造合同的资产是由若干个小的资产组成,对于每个小的资产都是先有买主,造价确定,合同不可撤销,也就意味着资产的销售具备一定的确定性,可以确定收入
当小的资产完成时便可以确认收入,若干个小的资产的完成,形成一定的完工百分比,收入便可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
建造合同准则有效地解决了施工对象建设周期长与会计分期的矛盾
由于建设周期通常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年度,假如没有一种合理分期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方式,分期的会计报表表现出来的会计信息无法真实的反应工程的成本,费用和收入,无法满足公司的经营决策的需要,会使会计分期失去意义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合同收入是根据结算的工程价款金额确认,于是合同收入确定时间由工程结算时间确认;依据《建造合同准则》的合同收入是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施工单位便能根据会计分期的要求计算出每季度、每年,甚至每月确认的成本与收入
通过完工百分比的方式确定收入是建造合同最具创新性与有用性的改变,这种变化便会引起会计科目的改变和科目之间勾稽关系的改变
建造合同准则中保留了的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增加了存货---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预收账款---工程结算大于工程施工改变了原来工程结算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关系,明显的改善了原来施工会计制度会计信息的局限性,使会计信息更能为管理者所用
1、从工程施工科目可以清楚的了解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