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甲方: 地址: 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可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经洽谈,乙方作为获得《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专业机构,受甲方委托,负责处理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确保双方合法利益,维护正常合作,特签订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1、 甲方协议义务:1.1 甲方生产过程中所产出的危险废物(4.1 条所列)连同包装物全部交予乙方处理,协议期内不得将部分或全部废物自行处理或者交由第三方处理。1.2 除非双方约定废物采纳散装方式进行收运,否则甲方应根据物质相容性的原理选择合适材质的废物包装物(即废物不与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并确保包装物完好、结实并封口紧密,废物装载体积不得超过包装物最大容积的 90%,以防止所盛装的废物泄露(渗漏)至包装物外污染环境。1.3 各种非散装废物应严格按不同品种分别包装,不可混入其它杂物,并贴上标签,以保障乙方处理方便及操作安全。标签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废物名称(应与本协议所列名称一致)、包装时间等内容。1.4 甲方应将待处理的危险废物分类后集中摆放,并尽可能向乙方提供危险废物装车所需的提升机械(叉车等),以便于乙方装运。1.5 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危险废物不出现下列异常情况:(1)品种未列入本协议(特别是含有爆炸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等高危性物质);(2)标识不法律规范或错误;(3)包装破损或密封不严;(4)两类及以上废物人为混合装入同一容器内,或者将废物与其它物品混合装入同一容器;(5)污泥含水率>85%(或有游离水滴出);(6)容器装危险废物超过容器容积的 90%;(7)其他违反危险废物包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异常情况。1.6 若甲方使用了乙方的容器或包装物,应按时返还或者根据乙方的要求返还。1.7 甲方要求将协议以外的废物交予乙方收运的,需经乙方技术确认后方可收运,否则乙方收运人员可当场拒绝。2、 乙方协议义务:2.1 乙方在协议的存续期间内,必须保证所持许可证、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2.2 乙方应具备处理危险废物所需的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危险废物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2.3 乙方自备运输车辆、装卸人员,按双方协商的计划到甲方收取危险废物,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4...